声明人:高淑莲
我在邪恶迫害中,所说、所写,对大法不利的话和强行按的手印,全部作废。今后坚定在大法中修炼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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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5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2/73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