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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素琴 由于自己对大法法理认识不足,以前给街道、派出所等部门写的“不进京、不会功、不参加社会活动”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保证书,一律作废,今后坚修大法心不动,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5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14/1103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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