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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印淑娣 99年10月左右,派出所到我家,在写“不让炼法轮功”上签了名。2002年下半年,居委会主任到我家问我还炼不炼功,我说“不炼了”。2004年3月,派出所和居委会主任到我家,当时我不在家,老伴替我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,以上几次是我学法不深,有执著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4月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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