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金辉
我是一名法轮功学员,于2000年11月進京发传单被抓,后被送劳教所被迫洗脑,现特此声明:以前写的“悔过书、揭批书”一律作废。重新修炼法轮大法,永远跟随师父走下去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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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4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3/737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