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倪福梅
我在社区工作人员的逼迫下,儿子代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到底,认真学好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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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3/737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