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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春玲 我从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,身体多种疾病不治而愈。可是,邪恶之首江××99年7.20下令在全国三个月内消灭法轮功,在这种邪恶的形势下,我也被非法抓捕。在拘留所被恶警、武警们的残酷迫害期间,在各种压力下写了“保证书”,十二个月后被释放。现在通过学法、炼功、修心性,认识到在迫害期间所写、所说的错话等等,只要是有损于大法的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心不动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4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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