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育民
在高压与欺骗下,我违心的做了不符大法要求的事,现严正声明一切作废。我要坚定实修,加倍努力,弥补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3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4/738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