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双玲
由于自己有放不下的执著,害怕被邪恶带走,2002年11月30日,向邪恶写了“保证”,特声明作废。珍惜修炼机缘,坚定修炼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5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4/738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