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穆海潮
我曾经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,现在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5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4/738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