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惠真
在强制及高压下,我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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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4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4/738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