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珍
我在派出所逼迫下写的“保证书”声明作废。决心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4/738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