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魁
自己在邪恶的迫害下,在任何环境和场合中,因理智不清或因执著心放不下时所说的、所写的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轮大法标准和要求的事情,全部作废!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定修炼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5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5/739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