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江建美
我是1996年修炼法轮大法的。由于学法不深,被常人的执著心所带动,在2000年,由于邪恶的迫害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我要一修到底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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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5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5/739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