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新杰
以前我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由于神志不清,说过、写过的一切违背法轮大法“真、善、忍”原则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坚定的修炼,证实大法,讲清真象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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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5/739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