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付桂芹、宋淑云、李桂芝、梁秋云、管玉新、王志江、白秀双
2003年末,“610”及其警察到家中强行逼迫我们放弃大法,在这期间一切所说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7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5/739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