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丁玉凤
在当地派出所的逼迫下,我在家人书面“保证”的签名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5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5/739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