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小梅
在邪恶势力逼迫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在为私为我的心态下所犯的过失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5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5/739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