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志国
我在派出所所说、所写违背大法的言论、书面文字等等一切统统作废。今后我要精進实修,真正达到大法弟子的标准,无愧于大法弟子的称号,无愧于师父的慈悲苦度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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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4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6/739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