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郝艳兰
我以前受邪恶的迫害,写过“保证书”,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,从今以后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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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4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6/739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