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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秀香

    我在2003年5月19日,被恶警抓走,在公安局里,由于自己平时学法少,对大法不坚信,在邪恶的迫害下,做了不符合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要求的事情,没有承认自己是大法弟子,当恶警让我诋毁师父和大法时,就顺从了邪恶的谎言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,同时又没有保护好同修,给同修加大了魔难,致使同修现在还在狱中遭受迫害。我对不起师父,也对不起同修!现在我严正声明,我在被迫害期间,所说的一切都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心不动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否定旧势力在我修炼路上的一切安排和干扰,我是师父的弟子,就按师父的要求做,学好法,讲清真象,发正念,救度被谎言欺骗的众生。跟师父坚修到底,做合格的助师世间行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4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7/7406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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