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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泾

   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在99年7.20以后的一段日子里,有过违背大法要求的言行。如:交给派出所的“文字游戏”、抄家后物品清单上的签字、单位非法取消自己教师资格通知书上的签字等。一定程度上配合、认可了邪恶的迫害,助长了邪恶的气焰。在此郑重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!(包括亲人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替写的“保证”之类的东西)。今后一定遵照师父要求,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,走好证实法的每一步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4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7/7406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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