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尉爱云
我1998年得法以来,坚持修炼,在此严正声明,自1999年7.20以来,邪恶强迫我、家人向村委会所写的“不修炼”的保证全部作废。坚信大法心不变。决心紧随师父坚修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4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7/740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