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彭玉兰
我在99年7月20日以后,所有我按过手印的“保证书”,以及不利于大法的文字上按过的手印全部作废。在今后的修炼中要走好每一步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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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5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7/740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