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秀芬
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,孩子给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“不炼功”等言行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好好学法,挽回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4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7/740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