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爱霞
我在劳教所里,被迫写的“三书”现声明作废。一切不符合法的东西,都声明作废。严格要求自己,跟上正法進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7/740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