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明智
我写过“保证书”,签过字,现在我正式声明,“保证书”及签字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4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7/740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