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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玉莲

    我于2002年9用15日被县公安局、政法委把我带到了“610”办公基地進行强行洗脑,经过三个月的时间,没有达到邪恶的目地,就采取了更邪恶的迫害。于2002年12月20日把我送到了劳教所劳教一年,在这期间它们用最卑鄙的手段强制我写“三书”,我拒绝写,它们就罚我,不让我睡觉,恶警利用吸毒劳教人员监视我,三九天让我站在水房里还让我把鞋脱了,不让穿棉衣,就这样我还是向她们讲真象、证实法,它们看到我还是不写,就把我拉到院里站,就这样折磨摧残我。在邪恶的迫害中,由于我思想中还有人的东西没放下,在邪恶的逼迫下,表现出了常人的心,写了大法弟子不该写的东西。后来,神的一面使我认识到我做了不该做的事,我得挽回损失,在思想中想起师父“坚不可摧”这句话,要全盘否定邪恶的安排,师父说了算。我要正念正行。恶警找我谈话时,我告诉她“法轮大法是正法”,并声明我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。这一下把恶警给惊呆了,它认为我在戏弄它,让吸毒的劳教人员拳打脚踢我,把我打得眼里充血,时不时的打我骂我,就这样我被邪恶非法迫害了一年。我发正念时看到邪恶的黑手气急败坏咬牙切齿,认为我戏弄了它们,它们要摧残我,结果还是被师父给我的强大功力把邪恶清除了。我再一次严正声明,在劳教所邪恶逼我所写的全部作废。我要紧跟师父正念正行。走好走正自己的路,做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4月2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8/7413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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