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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天宇

   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,曾因进京和平请愿而被拘留,在亲情的压力下,在怕心面前,写了保证书, 现在我痛悔不已,我决心要继续修炼法轮大法,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修炼弟子,故特此声明:

    1. 以前所写的所有保证全部作废,

    2. 还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老师的清白。

    3. 还法轮功在全国的修炼环境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2月1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12/796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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