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梦英
我是2004年4月份开法会,被邪恶抓捕非法拘留15天,满后回家,由街里办洗脑班,强迫大女儿写“担保”并强迫我按了手印。现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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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8/741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