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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玉梅 我九八年喜得大法,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在邪恶势力的逼迫下,违心的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。我在此严正声明:凡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所作所为一律作废。今后,我将抓紧实修,努力做好正法的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4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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