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爱芹
我是98年得法的,在邪恶的迫害下,于2003年8月份,我所说的和签字一律不承认,声明作废!今后我要学好法,炼好功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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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5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8/741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