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桂芳
我以前说过、写过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一定坚信师父、坚信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大法弟子做的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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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5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8/741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