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尤桂英
我在被迫害中,写了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东西,一律作废。从此,要坚修大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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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4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8/741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