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东坡
我在监狱时,说出、做出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,全部作废。在以后修炼中正念正行,用我的言行证实大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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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5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8/741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