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丽
99年7.20后至2000年我向邪恶妥协签名、押手印,做的所谓“保证”作废。要坚定跟慈悲师尊走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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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4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8/741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