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付连华 在精神病院遭受迫害期间,由于执著心没放下,想早点离开那个鬼地方,就默认了家人替写的“保证书”。通过学法我悟到,这是对自己和家人都不负责任,更是对大法和师父最大的不敬。现在我声明不符合大法的“保证书”及言行全部作废。在修炼的路上要勇猛精進,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5月8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