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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向玉龙 我于一九九八年底有幸学习并修炼法轮大法。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,派出所将我带到拘留所進行洗脑。在当时被迫害和自己学法不深的情况下,在拘留所里写下了“保证书”。现我严正声明,当时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以后将坚定修炼大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4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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