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淑芹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政治集团非法迫害大法以后,我所有写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包括在戒毒所里写的“三书、揭批书、作业”,还有别人代写的全部作废。以后就走师父安排的路,其它安排都不要,坚决跟随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5月6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