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世艳
我是2004年3月11日从劳教所回来的,在劳教期间的残酷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要坚修大法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4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9/742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