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卢正义
在一九九九年秋天,在公安部门的指使下,签了“悔过书和保证书”。我现在郑重声明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走好师父安排的路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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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9/742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