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国龙
在99年7月20日,江集团开始打压法轮功后,我向邪恶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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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3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9/742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