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桂枝
我在2003年4月16日流离失所回来后,在公安局的欺骗下,写的“保证”,声明作废。今后坚信大法,紧随师父,坚定正念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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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4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9/742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