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金龙、杨秀芳
我们所有在邪恶迫害中所想、所做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正念正行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5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9/742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