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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东红 我由于根本执著心掩盖着,主意识弱,1999年去北京护法,被抓回本地拘留所,在邪恶残酷迫害中,因为恐惧心,在拘留所中精神失常,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损害了大法;2001年,我丈夫被抓進拘留所,我和我二哥在“保证书”上代签了字,把丈夫领回家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签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向师父认罪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损失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5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11/7433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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