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魏至红 我于1997年得法,2002年因讲真象被抓,被非法判二年劳教,在那里由于学法不深,被邪恶蒙蔽,所写的一切和所说的一切全都是错的,我现在在这特此声明,一切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,坚定的紧跟师父,心不变,在今后的修炼当中,做好师父要求三件事,勇猛精進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5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11/74336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