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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玉兰 我是1996年得法的,在1999年7月20日后,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做了对不起师父的事,交过大法书,在“保证书”上按过手印,因为学法不深和有怕心,我把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给烧了,我实在对不起师父,我声明以上行为作废。洗刷污点,坚定修炼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4月2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11/7433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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