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林淑云 由于我学法不深,不能在法上认识法,在江泽民犯罪集团的逼迫下违心的写下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。通过后来学法和学习师父的经文,明白了我做了一件修炼人不应该做的事,为了修正自己,回到大法中来,特严声明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我要紧跟师父,今后不管遇到什么难关,都不会动摇我坚修大法的心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4月3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15/11107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