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罗永芹 99年7.20,邪恶迫害法轮功时,派出所、村书记天天到我家威胁我,逼迫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的家人胆小害怕,偷偷替我写了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”。今天我要严正声明:我家人替我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要抓紧时间多学法,加强主意识,加倍努力跟上正法進程,听师父的话,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4月1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12/74446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