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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韩淑梅 1996年我修炼了法轮大法。1999年7.20邪恶迫害大法后,我去北京上访,在途中被抓回送到当地派出所,强制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1999年冬,派出所又到我家强制我按了手印。现在我严正声明在强制高压下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统统作废。讲清真象,救度众生,坚定修炼,加倍弥补,做好师父要求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5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13/7449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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