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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桂兰 我在1998年11月得法, 1999年7月20日,在邪恶的被迫下,把老师的法像和炼功带,大法书全交给了乡派出所。现在我感到后悔。到现在才认识到,被他们的压力吓倒了,我要站起来,李老师指引的路没错,“真、善、忍”没错。声明以前我所有不好的事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5/13/7449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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